上海:印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建设成效
“十三五”时期,上海已基本建成航运资源要素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完善、航运市场环境优良、航运物流服务高效的国际航运中心,初步具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2020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报告》显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全球排名第三,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
1.航运要素集聚度显著增强
上海已发展形成七大航运服务集聚区,航运资源要素不断集聚。北外滩、陆家嘴-洋泾地区以航运总部经济为特色,集聚各类航运市场主体。洋山-临港、外高桥地区以港口物流和保税物流为重点,成为现代航运物流示范区。吴淞口地区初步形成邮轮产业链,建设国内首个国际邮轮产业园。虹桥、浦东机场地区依托国际航空枢纽、机场综合保税区、大飞机制造等实体,成为临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依托航运服务集聚区,一批国际性、国家级航运功能性机构云集上海,全球排名前列的班轮公司、邮轮企业、船舶管理机构、船级社等在沪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2.海港物流体系智慧绿色协同高效
洋山深水港四期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集装箱码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港口连接度保持全球首位。集疏运体系进一步优化,芦潮港铁路中心站与洋山深水港区一体化运营取得突破,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51.6%。口岸通关各环节基本实现无纸化,港口业务无纸化率达100%。清洁能源设施、技术在港口推广应用,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覆盖率达79%。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有序推进,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航海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洋山港、长江口E航海项目全面完成,空中、水面、水下三位一体应急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3.亚太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初步建成
上海成功构建国内首个“一市两场”城市机场体系,空港通达性居亚洲领先地位。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实施前,通航全球50个国家的314个通航点。长三角空域精细化管理改革取得实效,航班正常率提升至年均80%以上。浦东、虹桥国际机场被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予便捷出行项目“白金机场”认证。浦东国际机场全球最大单体卫星厅启用,快件分拨中心、冷库中心等专业化货运设施相继投用,枢纽功能进一步增强。2019年,上海航空客货吞吐量达到1.2亿人次、405.8万吨,分别位列全球城市第四位、第三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上海机场承担了我国约1/3出入境航班、1/2进出境抗疫物资的防疫和保障工作。
4.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基本健全
航运保险市场规模居前,船舶险和货运险业务总量全国占比近1/4,国际市场份额仅次于伦敦和新加坡。航运信息服务发展迅速,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CBCFI)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基于“中国航运数据库”“港航大数据实验室”的应用项目相继实施。上海海事法院和海事仲裁服务机构共同打造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海事仲裁服务全国领先。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四邮轮母港,邮轮商贸、邮轮船供业务得到发展,邮轮船票制度试点实施。成功举办“中国国际海事会展”“中国航海日”系列活动,打造中国航海博物馆等航运文化品牌,航运文化辨识度和认同度不断提升。
5.航运市场营商环境显著优化
上海港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部署,降低港口使用成本。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22个部门,实现口岸货物申报和运输工具申报全覆盖。除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其它航运业务均已对外开放,累计34家外资国际船舶管理公司获批入驻自贸试验区。水运行业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审批承诺时限,大幅精简申请材料,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构建“五位一体”的行业综合监管体制。航运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特殊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大,航运相关学科专业水平持续提升。
(二)存在问题
1.枢纽港建设需要突破资源瓶颈,提升服务水平
上海港码头结构性矛盾突出,铁路与港区、内河港区与海港衔接不畅,高等级内河航道、公路集疏运网络部分区段瓶颈影响整体效益发挥,海上搜救等应急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场地面运行和空中保障能力难以满足航空枢纽中长期发展需要,国际航线网络通达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机场对外快速交通衔接有待完善。围绕海港、空港、邮轮港的增值服务规模相对有限,临港、临空经济有较大发展空间。
2.现代航运服务需要推动政策创新,集聚要素资源
与成熟的国际航运服务要素市场相比,上海在航运发展软环境方面尚有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航运要素集聚和服务水平提升。现代航运服务业仍存在市场主体规模小、分散度高的情况,国际市场辐射能力相对较弱,航运创新生态尚待培育形成。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从“基本建成”迈向“全面建成”的历史新阶段。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面临复杂的外部挑战,也迎来新的战略机遇。
(一)外部环境危、机并存
国际经贸形势、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运输需求不确定性增加。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融入全球航运治理体系提供契机。
(二)国内新格局加速构建
国内市场和内需体系加快完善,要求航运业为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提供支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方位深入推进,区域港航新型竞合关系、治理体系加快构建,要求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提升站位和统筹能力。
(三)改革创新持续深化
上海强化“四大功能”,发展“五型经济”,营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有力促进航运要素集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建立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为航运制度创新、功能拓展、资源集聚营造有利环境。
(四)科技进步驱动革新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驱动下,航运产业面临数字化重构与升级,行业传统边界趋于模糊,与相关产业间的融合度不断加深,呈现生产方式智能化、产业组织平台化、技术创新开放化特征,催生新的航运服务商业模式,驱动行业规则和管理模式革新。
(五)航运产业融合发展
国际运输服务由海运、空运环节向物流链两端延伸,由单一运输方式向多式联运转变,物流系统集成化水平日益提升。同时,全程供应链服务模式快速兴起,运输服务向生产、销售环节渗透,推动传统物流与现代服务间的深度融合、集成发展。
(六)绿色发展势在必行
世界能源消费加快向多元化、低碳化转型,推动航运业能源结构调整。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航组织推动实施更严格的环保措施,加快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在航运、航空领域的应用,促进其向低能耗、零排放方向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融入全球供应链与航运治理体系,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由注重速度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重点吸引要素集聚向同步注重互动交流转变,由传统服务驱动向改革创新驱动转变,由相对独立向系统融合发展转变。
(二)总体目标
全力支撑上海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形成枢纽门户服务升级、引领辐射能力增强、科技创新驱动有力、资源配置能级提升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新格局。2025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功能完备、开放融合、绿色智慧、保障有力的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
(三)具体目标
1.枢纽服务品质世界领先。建设智慧高效、服务完备、品质领先的国际集装箱海港枢纽、世界级航空枢纽,夯实在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建设中的核心引领地位。2025年,集装箱年吞吐量达到4700万标准箱以上;航空旅客年吞吐量达到1.3亿人次以上,货邮年吞吐量达到410万吨以上。
2.物流集疏运体系协同高效。构建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的枢纽港集疏运体系,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水平,基本建成高质量一体化集疏运网络。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不低于52%,集装箱海铁联运量不低于65万标准箱;空港地面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实现浦东机场到市中心40分钟抵达。
3.航运服务品牌效应凸显。以航运相关融资保险、法律仲裁、科技研发、教育培训、信息咨询、文化会展等业态为重点,依托北外滩、陆家嘴-世博等核心承载区,实现航运服务要素加速集聚,服务价值链向高端延伸,服务辐射能级显著增强,国内示范引领作用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
4.邮轮经济产业链基本形成。邮轮港及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邮轮旅客结构显著优化,旅客发送量保持亚太第一,跻身世界邮轮港口第一方阵。亚太邮轮企业总部基地初具规模,邮轮船供物资分拨业务覆盖亚洲市场,初步掌握大型邮轮设计建造技术和管理能力。
5.绿色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打造低碳环保、智慧高效的航运产业新生态,形成航运新基建框架体系,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服务和管理深度融合,培育航运服务新业态,形成航运发展新动能;技术创新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实现能源清洁、能耗节约、污染物受控、土地岸线资源集约利用。
6.航运治理体系开放融合。形成安全、法治、高效的航运保障体系,口岸综合效率和市场营商环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航运中心的文化辨识度、认同度显著增强。航运人才发展环境更具国际竞争力,逐步形成全球航运人才高地。参与国际航运治理的能力全面提升。
四、“十四五”主要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发挥航运产业集聚辐射效应
1.打造航运服务功能集聚区
充分发挥航运服务功能集聚区要素汇集和辐射带动作用。洋山-临港地区利用临港新片区制度优势,实施航运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航运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高地,提升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功能。外高桥地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和保税物流,形成现代航运物流示范区。陆家嘴-世博地区依托航运产业基础和中央商务区环境,重点发展航运高端服务、科技研发、平台经济,形成品牌优势。北外滩地区发挥航运总部经济优势,抓住新一轮开发机遇,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企业、国际组织和功能性机构,形成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核心承载区。吴淞口两侧区域重点打造邮轮综合产业集群,建设世界一流邮轮母港和邮轮旅游目的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邮轮经济中心。浦东机场地区打造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依托临港新片区大飞机产业园和大飞机创新谷,建设民用航空产业基地。虹桥地区与上海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协同布局,依托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和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航空企业总部基地和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区。
(二)引领长三角,推动港航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
强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背景下上海港核心和引领地位,开展新一轮上海港总体规划修编,研究推动罗泾等港区转型升级,探索上海港可持续发展空间。逐步释放洋山深水港四期自动化码头产能,高水准推进洋山深水港区北作业区和沈家湾作业区建设运营,推动小洋山南侧西部工作船码头转型。完善临港地区港口岸线布局,推进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提高对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服务能力。支持市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形成以上海为中心、江浙为两翼、安徽等长江流域为腹地,与国内其它港口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国际航运枢纽港格局。推动实施小洋山北侧综合开发,推进长三角地区沿江、沿海多模式合作,加强长江沿线联运航线对接。加快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推动港政、航政、口岸管理协同,协同建立长三角水上大交管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统一的长三角港航标准体系,提升长三角口岸通关一体化水平,加快与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
3.打造高效畅达的集疏运体系
加强长江口航道综合治理,有效提升北槽深水航道通过能力,合力推进长江口辅助航道建设,增强长江口航道整体通过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内河水运经济性、时效性、安全性,建设苏申内港线、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加强内河航道网络与海港主要港区衔接,推进大芦线东延伸等河海直达通道建设,开展黄浦江上游经临港新片区内河航段直达洋山港特定航线、长江至临港新片区沿岸江海直达特定航线开通可行性、配套管理措施及鼓励政策研究。推进内河公共港区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建设现代化、集约化内河示范港区,推动芦潮港内河港区投运。规划建设临港多式联运中心,加快布局内陆集装箱码头,实现上海港与水路、铁路、公路的高效衔接。推进沪通铁路二期项目,建设外高桥港区铁路专用线,研究推动南港码头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拓展海铁联运市场,建立和完善内陆地区对接上海港的海铁联运通道,提升信息互通共享水平。实施沿江通道西延伸、浦东段等建设项目,改善外高桥地区疏港条件。
4.建设智能完备的水上安全保障体系
统筹优化上海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系统设施装备布局,建设智能水上交通管控网络和大数据应用平台。规划建设多网融合的海上通信网络,建设海上安全预警及应急反应中心。强化事故预防预控手段,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推动建立和完善长三角区域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机制,逐步推进区域通航安全规则衔接和船舶交通协同管理。推进水上搜寻救助地方立法。构筑现代化综合航海保障体系,推进水上导助航设施数字化、网联化、智能化。建设上海国际航运气象保障基地,提升水文和气象综合观测能力,完善长江口和洋山深水港区域大雾大风海洋气象监测站网,增强近海精准气象保障和信息发布能力,落实航运、航空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形成水上安全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标准体系,加强国际疫情应对能力建设,完善国际合作机制。
(三)凝聚发展合力,建设品质领先的世界级航空枢纽
5.提高空港地面设施与集疏运保障能力
打造世界一流的航空枢纽,推进浦东机场四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建设集成物流、分拣和监管功能的航空超级货站,完善飞行区滑行道、机务维修等综合配套功能。加快推动浦东机场第五跑道投用。发挥虹桥国际机场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服务支撑作用,持续提升虹桥机场运行效率,建设人性化的精品枢纽机场。明确通用航空机场布局。合力推进跨区域的上海多机场体系建设,巩固提升上海航空枢纽核心地位,支持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其它机场在功能定位、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地面交通等方面的协同。完善机场综合交通配套,建设浦东综合交通枢纽和沪苏湖、沪乍杭等国铁干线,以及机场联络线、两港快线、嘉闵线及其北延伸、21号线、17号线西延伸等轨道交通设施,完善周边道路网络,研究在长三角地区建设虚拟航站楼,完善长途巴士等枢纽集散信息服务,提升上海机场辐射服务长三角的能力。
6.建设品质一流的航空客运枢纽
积极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航线航班恢复,贯彻落实动态调整的疫情防控措施和运输政策,支持航空公司通过航班时刻统筹利用、开发客运新产品等举措加大境内航线运力投入,推动境内航空市场恢复增长。在各国疫情有效控制前提下,提升航空枢纽航线网络覆盖面和通达性,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拓展洲际航线网络、巩固亚洲国际航线网络、发展高品质国内航线网络,全面实施“通程联运”,推进国际、国内两网深度融合,提升中转和空地联运服务水平,满足区域大众化、多元化市场需求。支持主基地航空公司打造世界级洲际转运中心,鼓励基地航空公司加强在沪运力投入、拓展国际市场,支持航空联盟成员进行枢纽运作。打造枢纽机场服务品牌,建设高体验感全流程自助服务候机楼,实施室内外精准导航服务,优化旅客进出港查验流程、安检安防系统和口岸监管系统,加强空港枢纽与城市交通、旅游等外部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对接。
7.打造全球领先的航空货运枢纽
提高全货机网络通达性,支持国内外货运航空公司打造全货机航线,强化与国际货运枢纽的连接。提高国际客运航班腹舱载货率,增强航空物流连通性和辐射服务能力。发挥国内客运航线网络优势,拓展长三角区域异地货站、卡车航班等业务,提高国内货物集散功能。鼓励航空公司开发货运中转产品,集聚中转航班,吸引中转货源。积极争取货物通关便利政策,促进监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浦东机场货物中转集拼业务。促进航空快递物流业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的国际航空快件处理中心。鼓励产业链企业协同合作,推动现代贸易、现代物流、智慧仓储、冷链加工及金融服务等功能叠加,促进空港物流多元化发展。建设航空货运信息综合服务公共平台,推进货运信息集成,全面推广电子运单,提升货运管理智能化水平。
8.强化航空枢纽运行管理和资源保障
优化调整上海地区空域结构和空中航路网络规划,提高上海地区空域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增加上海两场航班时刻资源供给,提升资源管理能力和利用效率,巩固提升航班正常率水平。推动在浦东国际机场扩大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航权安排。支持建设华东空管局生产运行中心工程、上海终端管制中心二期工程,构建一体化空中交通管理保障体系,满足上海航空枢纽运行增效、长三角机场协同运行需求。建设智慧空中管理示范区,有效对接北斗系统应用等战略要求。支持增强航空口岸一线执法力量,适应航空枢纽业务增长需求。提升航空煤油储运设施能力,强化军民用航空运输的航油配套保障。
(四)打响服务品牌,强化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9.完善港口综合服务
建立国际航运综合服务体系,拓展临港、临空服务产业链,提升船舶和航空器维修、物资供应配送、货物集拼中转、废弃物接收等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沪浙船用保税油跨市场协作,推动实施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开展船用燃料油安全性研究,建设公正独立的国际船用燃料油检测和分析中心。优化口岸监管流程,建立飞机船舶备件、邮轮食品等物资供应的便捷通道。落实船员服务便捷工程,完善船员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益性职业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务。推进海员服务中心等船员服务设施建设,上海国家级船员考试评估中心建成投运。推进长三角区域航道、锚地共建共享。
10.拓展航运信息服务
依托上海电子口岸,推动口岸、物流、交易、金融等数据集成,提升口岸大数据智能物流服务。深入建设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推动国际口岸数据互联互通,打造国际物流信息交换枢纽。支持建设航运物流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中国航运数据库等航运数据公共平台以及全球航运智库联盟,提高航运信息资讯服务权威性,提高航运知识和智力服务的辐射力。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进一步提升“上海航运指数”品牌影响力,创新现货订舱、二手船舶等交易业务,探索搭建国际集装箱运输交易平台,集聚航运交易信息资源。完善航海保障数据生产与加工、信息产品制作与发布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国际航海保障空间信息重点水域全覆盖。建设全球海域航海图书序列编制和发行服务体系。
11.创新航运金融服务
支持金融机构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航运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引导和鼓励航运企业国际海运费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大力发展船舶融资租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船舶租赁业务。推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管理服务创新试点,支持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为航运服务企业提供跨境资金收付便利,吸引航运类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推动形成离岸航运业务集聚高地。支持航运行业相关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完善航运保险市场体系,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国际航运保险、再保险业务支持政策体系。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优化国际航运保险交易服务场景,加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保险交易市场。引导本土航运保险服务机构与境外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拓展航运保险全球服务网络。支持航运金融领域区块链等新技术探索,安全稳妥地推进上海航运保险企业搭建或加入航运保险区块链平台。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航运和金融专业机构共同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促进上市产品功能发挥,有序丰富产品序列,构建航运衍生品交易、结算和信息平台。
12.提升海事法律服务
建设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强化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中心核心功能,完善国际海事司法高端智库、国际海事司法交流平台辅助功能。打造海事审判精品工程。推进长三角区域海事司法服务一体化发展。建设亚太海事仲裁中心,引导鼓励市场主体选择上海作为首选仲裁地。依托临港新片区政策优势,加快集聚境内外知名海事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完善“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纠纷解决功能。支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际商事仲裁业务,鼓励与沿线相关国家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推进海事法律与仲裁服务信息化、智慧化发展,建立外国法数据库,实现证据电子化传递与认证、远程立案、开庭与调解,深入挖掘海量数据并应用于海事司法工作,支持开展网络仲裁服务。
13.发展现代航空服务
高标准建设临港新片区浦东机场南侧区域,推进临港新片区大飞机产业园和大飞机创新谷建设,推动总装交付、关键配套、生产支持、运营维护、科技研发等产业发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飞机制造业创新中心。深化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虹桥商务区东片区开发,发展现代航空服务,吸引航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航空功能性机构集聚。鼓励发展飞机整机、航空发动机等融资租赁业务,以及航材维修、航空培训、航空会展、航空保险、航空咨询等高附加值业务,探索建设航材、航油、航班时刻等要素类航空交易市场,将临空地区打造为航空总部集中、航空要素集聚、航空产业集群发展的复合平台。
14.丰富航运文化服务
打响“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品牌,打造国际航运领域重大问题交流平台、重大航运政策发布平台。继续支持举办“中国国际海事会展”“海贸(Seatrade)国际海事颁奖典礼”“中国航海日”“亚洲公务航空大会及展览会”等活动,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航运会展品牌。促进航运与文化、休闲、旅游业融合,加强航运文化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航海博物馆等航运文化场馆陈列展览、文物典藏、学术研究、社会教育、公众服务、人才培养等整体水平。深入挖掘航运文化遗产内涵和时代特色,建设航海文化基地,推动航运数字文创产业发展。创建人性化的枢纽机场服务品牌,创造城市航空门户魅力文化空间,打造人文机场建设典范。
(五)优化产业布局,高水平建设邮轮经济中心
15.建设国际一流邮轮港
统筹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外高桥邮轮备用码头功能布局,加快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争取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试点,为邮轮分区域逐步恢复运营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丰富邮轮旅游产品供给,在疫情可控前提下加强与境外港口合作,鼓励开发多点挂靠邮轮航线,吸引国际访问港邮轮挂靠。对标国际一流邮轮港口,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适合邮轮靠泊通行和邮轮旅客通关出行的管理体系。深化邮轮船票制度试点,搭建邮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完善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实现邮轮港与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等公共交通之间的便捷连接。健全邮轮应急管理体系,形成邮轮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对策略和标准体系,推动上海标准成为全国标准、亚洲标准。充分发挥上海邮轮母港的引领作用,探索区域邮轮组合母港建设,推动建立长三角邮轮旅游服务联盟。
16.布局邮轮经济产业链
积极拓展邮轮产业链,以邮轮自主设计建造和本土邮轮船队发展为突破重点,支持宝山国际邮轮产业园、外高桥造船基地等打造邮轮配套产业平台,培育本土邮轮修造产业集群。建设邮轮船供物资分拨中心,推动实现国际货柜转运常态化,发展邮轮船供“全球采购、集中配送”模式,支持本地企业积极有序参与邮轮船供,吸引邮轮公司在上海建立国际邮轮物资配送中心。支持搭建全国性邮轮网上商业展示交易平台,打造邮轮跨境购物平台,加快引导境外消费向境内消费转变。打造邮轮企业总部基地,研究引进邮轮企业总部的便利化政策及激励措施,吸引更多全球邮轮企业地区总部和全球运营中心落户。
(六)挖掘科技动能,促进航运中心可持续发展
17.强化科技引领作用
提升智能港口技术与系统集成能力,推广自动化码头技术应用,推动新型港内智能转运车辆(AIV)研发测试,打造智慧港口示范运营标杆。实施洋山港智能集卡商业化示范项目,应用5G和物联网技术实现港口集疏运设施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开展基于车路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货运通道智能化设施等标准规范制定。推动区块链技术在航运领域的场景应用和标准制定,支持航运区块链联盟组织发展。深化集装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区块链技术加强沿江港航物流信息对接和业务协同。推进长江口航道数字化建设,探索内河高等级航道管理数字化转型。鼓励航运企业和科技研发、检验服务机构打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航运技术联合创新平台,强化新型载运工具的自主设计建造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研究。
18.提升港航绿色发展水平
严格执行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措施,加强船舶使用燃油情况监管。加快海港专业化泊位和内河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和使用率。有序推进黄浦江轮渡、游览船和公务船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鼓励老旧内河船舶淘汰更新。推进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能源加注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开展船舶清洁动力集成、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及智能监测核心技术研发。加强港航污染物防治,推动船舶和港口环保设施改造,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优化船舶污染物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监视监测,提升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应急能力。
19.建设平安绿色智慧机场
建设业内领先的平安机场,打造全感知、可视化、主动防御的空港安全体系,建设航空器高级场面引导系统(A-SMGCS),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强化航空枢纽建设、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机场,统筹机场污染防治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地面辅助电源、桥载电源使用率,推进机场地区充电桩建设,推动机场内新增及更新的特种设备、非道路作业车辆、场内客货车等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促进机场智慧化发展,构建数字化协同治理体系、网络安全与标准体系,推动运行信息和决策流程在民航运行单位的互联互通,打造时空大数据平台、运行大数据平台和以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为载体的“机场大脑”。
(七)优化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航运发展软实力
20.完善航运发展环境
加快智慧口岸建设,完善口岸数字化基础设施,打造口岸全程运营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和功能对接。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地方特色功能应用,搭建“第三方应用市场”,吸引航运、贸易、供应链、金融、保险等要素集聚;汇集“口岸通关、港航物流”全程业务办理功能,为企业报关、查验、缴费、物流安排等提供一站式便利。构建口岸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基于企业综合信用维度的风险管控模式,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市场引导、价格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加强收费公开和便捷查询,推动口岸物流各环节收费结构优化。
21.深化航运制度创新
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依托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平台并探索政策外延,深化航运领域对外开放,探索与国际接轨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创新优势,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实施更高水平的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探索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优化监管流程,提升上海港中转吸引力。优化启运港退税政策,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完善并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简化登记条件,优化登记流程,加强税收和金融政策支撑,推动船舶要素集聚。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船舶法定检验对外开放。
22.参与国际海事治理
提升国际合作深度与广度,吸引和培育国际性、国家级航运专业组织和功能性机构,丰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参与国际海事治理的平台渠道。服务和保障国际航运组织和机构在沪发展,促进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MTCC-Asia)等国际组织功能建设和能级提升。支持和鼓励航运服务龙头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际航运市场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技术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修订,提升在航运装备、技术、标准等领域服务全球的综合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深化国家部委与上海市共同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部市合作机制,支持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更好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上海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重视品牌推广,实现航运与贸易、科创、金融的联动发展。
(二)强化区域联动
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从市场机制构建、监管体系整合、信息互通共享、政策标准制定等角度,推动构建区域港航一体化治理体系,强化区域机场分工协作,提升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国际竞争力。加强航运服务功能集聚区与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点区域联动,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政策支持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运输结构优化和物流效率提升,鼓励航运服务功能、模式和科技创新,支撑航空枢纽业务拓展和保障能力提升。协同国家部委开展临港新片区有关重点产业的税收政策研究,争取航运相关产业和业务参与改革试点,提升对航运类跨国公司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离岸业务的吸引力。
(四)完善人才保障
支持高校提升航运相关学科专业水平,加强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完善航运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支持企业、产业园区及其它功能性机构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完善梯度化人才政策体系,加强人才激励,持续做好航运人才落户及相关配套服务保障。在高层次航运人才出入境等方面,探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签证和停居留政策。
(五)强化法制保障
加强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法制保障,健全促进航运业创新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支持航运服务功能创新,促进航运科技产业规模化发展。探索航运领域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创新,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航运发展营商环境。
(六)加强国际交流
充分重视“上海航运”服务品牌的整体策划和宣传推介,通过搭建高层级、国际化的航运交流平台,积极主动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助力上海航运服务企业、机构走向国际市场,构建面向全球的服务网络,拓展辐射服务范围,提升国际化水平和服务能级。
(七)形成评估机制
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完善日常统计制度和体系,常态化实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各相关领域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定期评估机制,综合运用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评价等方式,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任务落实进展、政策实施效果等开展跟踪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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