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部委】《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时间:2016-04-29 09:46:31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条评论打印收藏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公告

2016年第40号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

2016年4月6日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pdf
文件类型: .pdf 0cd8dc8f9e41c364efa1acc6a71266fc.pdf (250.50 KB)

关键字: 政策法规,跨境电商,跨境电商新政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