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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5-10-19 09:59:37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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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快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统筹县级农村商贸流通市场、农资配送中心、农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集散中心等各类资源,加强以公路货运站场为依托的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强化商贸流通与货运物流的业务对接,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优化物流运输组织。健全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与上、下游枢纽节点间的运输组织网络,扩大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和覆盖,实现区域农村物流服务网络与干线物流网络的有效衔接。

(九)完善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场资源,按照客运站、交管站、农村物流点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加快对乡镇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改造。结合本地区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具有客运服务、交通管理、农资及农产品仓储、日用品分拨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快递配送等功能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乡镇邮政局所、农资站的综合物流服务功能,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农村物流中转节点,支撑农村物流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

(十)健全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以及邮政“三农”服务站、快递网点的建设。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按照加强合作、多点融合、惠民共赢的原则,发展紧密型农村物流联系网点,健全农村物流的末端网络,实现农村物流各类物资“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以及各类物流信息的及时采集和发布。

 四、推广先进的农村物流运作模式

(十一)创新跨业融合发展模式。按照资源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跨部门共建共管,跨行业联营合作发展的新机制,大力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鼓励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整合分散的货源,外包物流服务业务,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开展深层次合作。引导物流运输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配送中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逐步发展产、运、销一体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地区,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的双向快捷通道。结合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加快探索适应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直供直销等的物流服务新模式。

(十二)优化物流运输组织。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开展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货物运输配送服务,提高农村物资运输的时效性和便捷性。鼓励市到县和县到乡的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和快件,健全小件快运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引导运输企业与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共同制定运输、配送计划,积极发展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提高农村物流集约化和组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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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政策法规,农村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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