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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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

时间:2015-06-05 09:13:06 点击:
来源: 商务部新闻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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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

加强节点城市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发展,提高大型流通企业市场占有率和流通产业集中度,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资源整合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激发中小流通企业市场活力,引导中小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向专、精方向发展。加强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的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紧密融合,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点城市流通标准化。加强产销合作,规范发展经销代理模式,大力发展多渠道流通,减少流通环节。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服务公司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流通产业延伸,发展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冷藏保鲜、仓储配送,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

(四)着力提升开放水平。

鼓励国际知名流通企业在境内设立企业总部,依法合规参与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外商投资产业导向和商业网点建设指导目录的作用,科学引导外资流向,提高商业领域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深度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内外贸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培育一批产业链整合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亚和东北亚四个战略方向,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多式联运、口岸管理、通关协作、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协作,培育一批经贸合作平台,加强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国际贸易、文化旅游、邮政服务、快递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合作,打造对外经贸合作升级版。着力提升沿边口岸流通节点城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水平,促进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内陆流通节点城市口岸通道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流通规则体系,发挥对外开放先行先试区域的制度创新作用,加强流通节点城市与国际标准、国际惯例等方面的接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五)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流通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节点城市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物流园区及其他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整合,认真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合理布局。加快旧货流通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实现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衔接。加快完善和实施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标准,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和低碳认证。推进商业建筑和设施节能减排,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大力推广节电、节水、环保技术和设施设备,降低物流运输过程中的消耗与排放。鼓励绿色消费和采购,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培育一批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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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商务部,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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