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2015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17. 推进通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标准研制。抓好电子商务和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交易主客体信息描述、交易过程监管等关键标准研制。大力开展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完善金融标准体系。
18.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制修订一批重要标准。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一批急需的基础通用、安全健康、设施配置标准。加快品牌评价、知识管理等新兴领域标准制定。
19. 开展碳排放、节能环保标准研制,加快油品质量、商品煤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标准助推绿色化工产业发展工程。加快涂料、胶粘剂产品中挥发性有机物限值及配套方法标准研制。
20. 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重点做好防腐蚀、危险化学品管理、客车、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合,强化食品领域重点标准制修订。加强生物技术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深入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完成11个领域国内外标准比对,推动空气净化器、口罩等一批重要标准出台。加快完善化妆品和口腔护理用品标准体系。
21. 落实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标准制定。加快城市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评价体系和优化方法标准研制。抓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三、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化质量效益
22. 配合重要标准出台,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组织做好宣贯工作。制定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实施,探索区域标准化协作机制。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发挥行业组织和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搭建多方参与平台,促进标准有效实施。
23. 启动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提升工程,强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循环经济、装备制造产业、高新技术、服务业等试点示范建设。开展新型城镇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强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淘汰低水平项目。
24. 以行政管理、执法检查、强制认证为主要形式,强化依据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管。以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自愿性认证为主要形式,多渠道开展实施信息反馈与监测,健全推荐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开展实施效果评价。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作用。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0条评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