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商物流企业服务等级评定参评企业自评公示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发布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SB/T11132-2015)行业标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物流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相关协会共同组织开展全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对电子商务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设施设备、信息化、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依据服务标准开展全国电商物流企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
现根据《全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首批参评企业自评公示,公示名单刊登在中国电商物流服务网(www.shlykbd.com)。
一、参评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均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参与等级评定。
二、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参评企业有异议的,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评审工作办公室反映,凡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
2.举报、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三、参评企业名单及自评情况
四、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评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卢守兵
电话: 010-59430380
邮箱:lushoubing@56ec.org.cn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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