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出台 行业发展添动力
近日,《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行业发展获支持。
《条例》共7章38条,重点在产业发展、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创新应用和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应当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车站等干线和交通枢纽开展创新应用,并支持用于快递配送等场景。使用无人驾驶装备开展无人配送、无人清扫、无人售卖、智能巡检等活动,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同市工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另行制定。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和省局工作部署,做好快递领域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管理等工作,发展行业新质生产力,引导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邮政快递业,逐步建立覆盖更全、效率更高的无人配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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