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面单泄露个人信息屡禁不止,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12月30日,两高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诉十堰市邮政管理局不履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入选。
案情显示,快递业务管理系统和运单存储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极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专项监督发现,茅箭区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单均未对收寄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也未进行信息安全提醒,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检察机关认为,对于辖区内快递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的情形,十堰市邮政管理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检介绍,经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对十堰市邮政管理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6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快递市场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快递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的情形依法进行监管。该局于同年8月回复称,已通过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要求相关企业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判决生效后,十堰市邮政管理局对辖区内24家快递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依法立案查处8起违法行为;并印发《关于在全市邮政快递领域深入推进隐私运单应用的通知》,在全市快递企业全面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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