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若干措施支持小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日前,山东海事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小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从打造河海直达示范新航线、研发河海直达专用新船型、制定监管服务保障新制度、出台航运发展新政策、构建交通组织新模式、健全组织保障新机制六个方面出发,全力支持小清河高质量发展。
《措施》指出,将成立河海直达示范项目工作专班,由山东海事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成立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小清河河海直达示范项目工作专班。建立重要信息即时共享、重要事项即时协调、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为推动小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措施》在打造河海直达示范新航线方面,将公布沿海船舶推荐航线,通过开展航线通航安全评估,划定公布小清河内河港口至潍坊港中港区河海直达航线(以下简称“河海直达示范航线”);研究确定自寿光港至烟台北部沿海港口沿海航区船舶推荐航线。此外,还将加快建设智慧、绿色航线,推动港口设施设备电动化和智能化;鼓励小清河营运船舶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小清河沿线港口、航道服务区安装岸电设施,实现船舶低碳运营、污染物智能监测和全过程“零排放”等。
此外,《措施》还将出台航运发展新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交通组织新模式,建立船舶动态信息共享平台等.其中将推行说理式执法,出台“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规定,让海事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明确并公布海船入河申报流程,实现小清河船舶动态信息跨区域共享,进出小清河船舶实行“一次报告、全程通行”,“一次检查、全程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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