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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泉州出台措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时间:2024-05-11 09:42:23 点击:
来源:闽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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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出台《泉州市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真金白银支持跨境电商产业蓬勃发展,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方面,《措施》指出,要实施招引跨境电商龙头主体措施,对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设立的全国性/区域总部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参与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跨境电商重点企业评选,并相应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方面,鼓励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对新获批示范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中心城区跨境电商聚集群发展,对入驻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租金补助、对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服务合同总金额0.1%给予一次性补助。

关键字: 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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