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分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今起实施,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取消

时间:2023-11-02 13:19:50 点击: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

条评论打印收藏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这是海关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增加企业获得感的又一重大举措。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后,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产品预审、核查互动等业务模块分别整合到“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证书签发”和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内。

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护照”,也是进口国实施差别化关税税率以及其他贸易政策的重要凭证。原产地企业备案取消后,企业办证流程将进一步简化,政策“红利”享受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

关键字: 海关

0条评论

网友评论
   

     评论仅代表个人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