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4000万,南沙出台扶持办法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
近日,南沙修订出台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据悉,《扶持办法》从支持企业落户发展、经营贡献奖、航线奖、集装箱增量奖、物流奖、海铁联运奖、航运服务奖、国际海事服务集聚区奖等八个方面,支持航运物流企业在南沙落户发展,全面支持南沙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
其中,《扶持办法》支持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新增海铁联运奖励,对通过南沙港区装卸并经南沙港站或南沙港南站到发的集装箱铁路运输托运人或收货人给予奖励,该条款年度总奖励金额最高400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海铁联运等方式集疏货物,扩大南沙港货运腹地、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负担,引导航运绿色低碳发展。
为保障航运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新增集装箱运输车辆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为加强与港澳联系,新增跨境水路客运航线奖,鼓励企业在增开港澳水路客运航线,单个企业最高2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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