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被纳入南京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范畴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发布新修订的《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快件服务用房和智能信包箱等设施纳入居住街坊级公共配套设施,为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的寄递需求提供了政策支撑。
《标准》分别明确了邮政局所、快件服务用房和智能信包箱的配置标准、建筑规模及引导要求。快递服务用房的建筑规模不小于25平方米,满足公共安全紧急事件时期“无接触”配送需求,设置在小区出入口处或具有独立对外出入口的位置,设置于在地面层可独立使用的房屋,方便居民用户收取;智能信包箱的格口总数大于或等于户数,优先布置于快件服务用房内;在住宅开发单元的规划条件中,对居住街坊级公共设施进行明确。
《标准》按照刚性控制要求,将公共设施分为三类。其中,邮政局所和智能信包箱等接收邮件快件的设施为一类必须保障的公共设施,应保持严格的刚性管理,设置强制性配置规定,包括内容、规模、用地控制和设置要求等;快件服务用房为二类应保障功能的公共设施,应按配置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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