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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征不退”由个惠变成普惠政策

时间:2018-10-10 11:09:24 点击:
来源: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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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在业内引发关注。

多位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人士称该项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未来出口税收改革将迎来新的契机,财税阳光化,同时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企业税负。

国家多部委发布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多部委发布的通知内容指出,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现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二、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 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 康快速发展。

三、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税务总局。各综 试区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 管理。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四、本通知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通知 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 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五、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个惠政策变成普惠政策,跨境电商出口征税退税流程或将降低企业税负

厦门自贸区经济发展局高级贸易代表郑宗钻告诉雨果网,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集中体现在多品种、小批量、高频次、价值低等特点,9610模式的出现就是为了规范及监管。但B2C出口企业在物流上主要是以航空小包、邮政、快件等方式,数据一直未能纳入海关统计,无法报关、报检。

另有业内人士直言:“9610监管方式代码适用于跨境电商模式中的B2C出口。由于缺乏正规出口报关单,国内电商企业的出口产品既不能合法结汇,也不能享受到退税优惠,部分电商企业甚至被迫处于‘灰色’生存状态,无法做大做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也曾指出,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一直存在退税难问题。“由于跨境电商采用市场采购模式,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商品出口后无法获得退税,同时,企业还有可能再次被征收国内流通税。”

在这样的局势下,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商品免征增值税,成为了市场的最大诉求。事实上,早在该项政策还未出台之前,2017年年底浙江省就曾出现过类似的免征不退红文。尽管有国家和地方文件指导,但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免征不退”政策在包括深圳在内的各地方城市一直无法真正落地。

威时沛运跨境电商事业部何伟成指出:“此番财政部发文是将个惠政策变成普惠政策,而在地方版本未过渡到总署版之前,每个口岸都有各种简化的做法,但电商平台都不会介入太深,担心被事后追责。而在这个文件正式出台后,可以让一大批此前使用1039或者0110通关的客户,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转用9610,总体来看都是有利于电商平台在各个口岸进行通关申报,提升出口报关效率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通知,此次新政仅会在综试区落地。

跨境电商免征不退政策下,中国出口电商企业有利亦有弊

当前该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对跨境电商企业究竟有多大影响呢?

有业内人士指出,该项政策的推动对跨境出口电商行业最大的影响体现在9610报关模式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2014年4月,全国跨境电商快件货物出口退税第一单在上海顺利通过,此单按照“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操作,以快件方式运输出境。清单核放出境后,汇总申报出境商品清单形成报关单。

2014年6月10日,全国首单全程在海关9610监管代码下操作的跨境电商出口退税在前海完成。这标志着跨境贸易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阳光退税通道”在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正式打通。

2014年8月15日,青岛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般出口邮运模式正式启动。通过邮运模式出口企业将享受到青岛海关提供的跨境电商阳光便捷服务,并解决出口结汇、退税等通关难题。

2014年9月,海关总署在东莞启用的“跨境贸易电商通关服务平台”成功办结一票出口退税申报,成为全国首笔通过海关总署通关平台并在9610监管代码下申报的跨境电商出口退税业务。

2014年9月底,重庆渝中区国税局开出中国内陆地区第一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退税税收收入退还书,重庆正式贯通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流程。

而此次的政策的推出无疑是9610报关模式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

何伟成告诉记者:“由于9610有着通关效率高的优势,因此这次免征不退、免追责政策,对于出口报关的电商平台、报关企业、各地商务机构来说都是利好的。”他强调,尤其是一些电商平台密集、商品出口需求较大的地区商务机构,更加是一阵甘露。“改变过往贸易地由于需要转移去0110买单报关的洼地,所以对于各地的商务机构而言,未必能真实体现贸易额,但对于原本0110和1039比较兴旺的地方可能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威时沛运产品经理张红霞则表示,9610不征不退针对卖家还是有一定的冲击,相对后续走9610的货物也会减少。“这是因为卖家选择这种贸易方式就想得到符合退税商品的税付压力,现采用不征不退模式对于卖家而言失去了走9610申报模式的税收优惠条件,从而减少此模式的申报货量。卖家可能采用一般贸易出口的方式时效更快,如陆运港车出口相对通关时效及运输成本都优惠过9610快件模式的整体成本。”

关键字: 跨境电商,普惠政策,零售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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