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再“吃”央行罚单:涉7项违规行为
亿欧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支付宝因7项违规行为,合计被罚共18万元人民币。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
信息公示表显示,支付宝违法行为类型主要为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个人信息保护三大方面。
其中,在客户权益方面,主要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在产品宣传方面,其违规行为表现为: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此外,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主要为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宝处以罚款3万元。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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