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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开征集《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时间:2017-08-29 09:14:24 点击:
来源:央广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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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消协公开征集消费者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梳理出几大重点问题,其中多项内容引发热议。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如今,网购已经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一种主流消费模式,因而,收发快递也就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因为快递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比如暴力分拣、快件损毁或丢失,索赔难等等。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就《快递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中消协从8月11日起,与各地消协组织共同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问题向消费者征集意见。到本周二,也就是8月22日,征集活动刚刚截止。

关于这一话题,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中消协律师团律师邱宝昌进行了分析与讨论。

经济之声:这个调查都涉及了哪些方面的内容?又给大家呈现出一些什么样的最新数据?

陈剑:“在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组织全国消协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维权的志愿者以及专业的调查人员,大概一共180个人,对于包括顺丰、中通、圆通、宅急递、天天、百世、EMS等十家快递进行了消费体察。一共寄递了大概1300份快递件,其中有常规物品、生鲜物品还有易碎物品这三类物品。在消费体察的过程中,调查人员就发现了很多问题,例如有的不给出具相应的发票,此外大概有56%都没有承诺快递会在多长时间内寄达,而且在收件的时候只有35.9%的快递员要求你收件的时候签字。92%的收件包装没有破损,但是内递物品的完整率只有83%,也就意味着有16.1%的快递件里边是有内伤的,外包装是完好无损的,但是里面东西是有损坏的。另外,有近一半的网点存在着暴力分拣的情况,比如猛拉猛拽、用脚踢踩以及抛扔物品等。后期投诉的主要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递送的物品发生破损,这个比较多,占59.4%,还有一部分是延误,还有一部分是没有联系发件人直接退件的,还有未通知取件的。他们发现了一些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快递公司拒赔的理由第一是特殊物品只赔丢失不赔损毁,比如瓷器、水果。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里面的东西坏了,责任不好认定,所以它们也不给赔。还有就是收件方已经当场签字了,也没有提出异议,责任难以认定,所以它们就认为是不能赔偿的。”

8月初,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专家、律师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梳理出部分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消费者所关注和热议的。

邱宝昌表示,快递首先就是要快,但是要有服务标准。第二是保价的问题,你要把什么分开?原来普遍邮这种服务是一种限额赔偿,这在邮政法里规定的非常明确。但是普通的快递和这种限价赔偿以及邮政法的普遍邮政服务应该要分开,所以很多快递丢失、损毁一般都赔汽费、油费、快递费的两倍到三倍,这是不合理的。第二,消费者可以保价,可以不保价,他有选择的权利。作为一个公司,一个运营者,它应该要安全、准点的按照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从一地运达到另一地,这是它的义务。但是它仿照普遍邮政业务要求消费者保价,如果不保价就只赔邮资的费用或者快递费用的几倍。所谓贵重物品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其次它是让消费者多交钱。本来它应该可以上集体险,上责任险,但是它让消费者来上,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6条规定是不吻合的,所以大家讨论较多的问题。

经济之声:《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这一条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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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快递 ,电商 ,监管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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