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解决快递业“快速成长的烦恼”
“快件安全涉及到个人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立法必须要补齐当前的安全监管短板,结合南京市管理工作实际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邮政业可持续发展。”钟连勇说。
考虑到安全问题涉及多元主体,条例分别对邮政和快递企业、寄件人、监管部门的安全责任作出规定:针对邮政和快递企业主要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从市场准入、运营管理、安全培训、收件核验、投件验收、信息保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个环节进行约束,确保安全防范不留死角;针对寄件人主要是提高自律意识,明确交寄义务;针对监管部门,主要是细化邮政、公安、国安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突出部门协同配合义务。
“条例对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监管,促进行业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用邮需求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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