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风向偏转 跨境电商进口B2C的爆发式增长到头了?
根据商务部内部调研的状况,由于有了跨境进口电商,使得境外货物可以直接入关,有一些原本在中国沿海地区设立贸易公司的企业开始撤离,这些信号引发了一些不安。
外需不振导致的出口数据的全面深度下滑,也开始让政策逐步向出口倾斜。
2015年进出口双降,已经延续到了今年第一季度。2016年前2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31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12.6%。其中,出口下降13.1%;进口下降11.8%。
贸易及税收如何回归公平
跨境电商B2C模式诞生以来,一直伴随着公平贸易与灰色地带的争议。
B2C电商本身,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借助了互联网“长尾理论”,经典的先进商业模式之一。以国际巨头亚马逊早期的售书模式为例,上个世纪互联网高速发展,亚马逊只用了7年时间就达到了美国最大的连锁书店巴诺书店(Barnes&Noble)花了130年才达到的营业额。
而这种模式一旦进入跨境领域,则面临全球海关、质检、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的共同监管盲点。实际上,从一开始,大部分跨境电商都是通过行邮方式,以绕过监管。
传统监管模式下,由于代购和海淘物品,通过小包裹进出海关,一般将其等同于个人自用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在“海淘”规模并不明显的时候,普遍认为这部分税款可以忽略不计。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在2010年9月1日之前,中国对个人邮递物品有500元的免税额。
自2010年以来,地下个人代购或者进口跨境电商规模越来越大,其可能漏缴的税款规模,引起了中国监管方的关注。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2015年7月罗兰贝格关于跨境电商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跨境进口B2C实际规模,增速十分惊人。从2010年到2014年,通过跨境进口电商市场总额年均复合增速达到了86%。主要的驱动力为:消费者对更高品质、多样化产品的需求、税收的优惠,移动互联网的逐步渗透,对个人邮寄的监管盲点。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第43号公告,在2010年9月1日之后,“行邮税”起征限额被大幅降低至50元。
海关相关人士依然对记者表示,即便降低了起征额度,面对越来越多碎片化的跨境包裹,这样的监管挑战依然巨大。
由此,2013年起,国家开始对跨境进口电商,进行事实上的“阳光化”监管。一方面,是希望将中国人在海外的消费转移回国内;另一方面,也希望给创新业态空间的同时,寻找合理方式征收以往“灰色地带”的税款。
在跨境进口电商业内人士看来,从2014年到2015年,政策层面一直在释放跨境贸易红利。
相关新闻:
0条评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