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B2B看物流仓储互联网化重要性
一是目前绝大多数物流公司自身的信息化建设水平都很低,还停留在依赖EXCEL表格进行功能极其有限的库存管理,使用EMAIL定期或不定期向货主发送简单统计报表的原始阶段。对于货主来说,仓储外包之后的库存管控就几乎等同于“黑箱作业”,既不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实时性,也无法满足货主的可视化、可交互性要求,更遑论能与企业内部信息系统的集成;
二是即使少数物流公司自己能够拥有一套像样的仓储管理(WMS)系统,对于很多企业(货主)来说也是使用价值非常有限。因为在当今国内“企业货主与物流商之间难以建立长期性、战略性合作关系”的营商环境之下,无论是物流商一方,还是企业货主一方,大都既缺少能力也缺少意愿去花代价来实现或维持物流商的WMS系统与企业内部ERP系统的“集成”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
三是目前市面上可供物流公司选择使用的主流的传统仓储管理(WMS)软件,其设计思想与业务模型脱胎于早期的单个(制造)企业的内部仓储应用管理,并不适用于当今互联网应用环境之下,一个物流商同时为多个企业货主、在多个地点(城市)提供仓储物流外包服务,或一个货主同时使用多个物流商、在多个地点(城市)实施仓储物流外包,这样一种“多对多外包协作”的复杂商业生态。
实际工作中,不少大中型企业为了在实施“仓储外包”的同时,仍能够保证库存管理的有效受控,不得不采取“将企业内部的ERP系统延伸到物流商处,自己派人到仓库专门负责系统操作,或努力教会物流商仓库人员操作复杂的ERP系统”的“权宜之计”(例如“华为、艾默生”等过去都曾经这么干过)。但这种方式存在“IT安全风险大(企业内部IT核心系统暴露于外网)、实施成本代价高(需要外部专线连接、专人管理操作)、对物流商操作人员管理有较高要求(素质高且较稳定)、物流商方面有效配合困难”等等一系列问题,难以从根本上满足企业“随时随地、随需应变”的仓储外包要求,因而也无法普遍推广应用。
五、物流已成为B2B/B2C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所在
互联网应用使得传统的商业模式三要素“商务流(订单获取)、资金流(货款结算)、实物流(仓储承运)”可以实现相互独立与分离,无论是面向普通消费之者的B2C业务,还是面向企业的B2B业务,均可以在基于“分布式仓储”的前提条件之下,实现“去渠道化”的企业电商直销,而要实施“分布式仓储(离用户更近)”到全国各地(乃至全球各地),不依赖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仓储外包”,对于绝大多数企业(卖家)来说就几乎没有同时实现“成本低、时效快、服务好”这一电商销售管理目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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