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稳增长调结构的新引擎
基础设施落后。“互联网+”的前提是互联网作为一种社会基础设施得到广泛普及,而目前我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还有待提升。互联网流量资费高、速度慢已经成为制约“互联网+”发展的瓶颈,互联网基础设施普及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商品的流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监管方式落后。互联网企业在生产、生活领域的快速发展,使政府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监管制度滞后,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环境下新兴业态发展的新需求、新变化,容易出现监管盲区。二是监管手段落后,现行监管仍以人力监管为主,缺乏便捷有效的技术化手段,很大程度影响了监管范围、监管效率和监管效果,从而容易导致监管漏洞。
三、为“互联网+”发展营造环境
要转变观念适应“互联网+”。“互联网+”时代,传统产业要通过互联网思维完成对自身的改造。目前国内许多传统行业的“互联网+”还仅仅停留在开辟电商平台阶段。“互联网+”意味着融合、分享、改造和提升,传统行业应利用新的技术去改变传统行业,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对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而言,“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要以“互联网+”的思维不断改革创新,使各方面工作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时代。
要建立与“互联网+”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互联网+”环境下应制定与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框架,为“互联网+”的发展创造一种公平、合规的外部环境。一是修订完善现有监管法律和监管制度,使其与“互联网+”时代需求相适应。二是创新监管手段。由以人力监管为主的传统监管方法逐步向以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方式转型。三是打造多层次监管格局。不断拓展深化党政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以及网民的参与合作,共同形成多层次的监管格局。
要为“互联网+”环境搭建开放的平台。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的早期,平台化战略是一个重要选择。一是大型互联网企业应搭建开放的平台,以便多方能够在此平台上深度协作、利益共享,给传统企业发展提供各种资源。二是互联网企业还要对行业需求进行定位分析,如过分依靠人力的行业、创造新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用户需求波动大的行业等,从而不断完善平台的功能。三是互联网企业要遵照共享经济模式,在核心价值和制度层面建立起极致诚信,为“互联网+”创建共赢的局面,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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