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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三部委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时间:2015-09-25 10:54:19 点击: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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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11——模式创新行动: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与城市社区开展合作,共同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试点“基地+城市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推动销地批发市场发挥优势,支撑电子商务发展,探索满足城市日常消费的“批发市场+宅配”模式。鼓励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依托各地村级信息服务站探索“放心农资进农家”模式。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推动跨境农业电子商务发展。

专项行动12——基础支撑行动: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加强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和质量追溯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园、创业园。支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在农村和城市建设仓储、冷链、分级包装、智能配货等设施设备,改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条件。

(十一)切实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应用力度。按照“需求牵引、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原则,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研究,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法规,大力推广先进实用信息化技术在流通等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应用能力。

专项行动13——技术创新行动:加强农业电子商务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着力在核心芯片、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以及大数据处理、应用软件等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上取得突破,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专项行动14——示范推广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继续开展两年一次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并向农业电子商务倾斜,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电商平台,树立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典型。支持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电子商务全链条中的示范应用。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及相关用户提供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务,在农村地区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农产品电子结算、电子交易、电子拍卖、电子商务应用,提高流通效率和信息公开程度。

专项行动15——标准推进行动:鼓励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化服务等标准。加快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国家、行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制修订进程,加快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共同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同时研究制定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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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农业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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