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六十个项目将投逾千亿
对于备受关注的邮轮游艇旅游产业,《行动计划》明确,将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内地资本邮轮企业所属方便旗邮轮,经批准从事两岸四地邮轮运输和其他国内运输。鼓励港澳和国际邮轮公司在南沙自贸片区内设立中外合资或独资邮轮公司,吸引皇家加勒比、歌诗达、丽星等国际知名邮轮公司在广州开辟国际航线始发和挂靠,对境外入境邮轮乘客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支持国家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和邮轮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境外商品保税船供业务发展。实施“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实施离境退税,争取离港免税政策,丰富免税商品供应,发展邮轮经济。
关键词5
保障措施
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支持航线拓展
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人才是关键。《行动计划》显示,未来将制定《广州市引进航运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及《人才引进目录》,将航运高层次人才纳入新制定的人才政策中予以重点保障,引进港口航运管理、航运物流、航运服务、航运法律仲裁、航运金融保险、航运经纪、航运电商、邮轮游艇旅游服务等航运高层次人才。落实省市引进航运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在住房、户籍、子女入学、津贴补贴等方面对高层次航运人才给予政策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还鼓励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培养各类航运人才。支持广州航海学院筹建广州海事大学,推进有关院校增设航运相关专业。争取国家在广州设立国家级船员评估中心,建设广州航运人才培训基地。与国际航运机构合作举办航运培训项目,培养国际化航运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项目合作、项目研发来吸引和历练人才。下一步还将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在广州成立国家级航运发展创新研究中心。
在财政方面,广州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重点用于增加集装箱班轮航线、集装箱货源组织、喂给港和内陆港建设、航运业务创新、航运交易平台建设、航运人才引进培养、对外交流及其他相关项目。
关键词6
营商环境
将制定《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行动计划》指出,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所面临的另一项不足则是:“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与国际商事规则接轨不够紧密,现代信息技术与航运产业融合度不高,政务、口岸、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为此,广州将对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快《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制定,废止或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阻碍航运发展的各项地方法规,建设统一、公开、公平的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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