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物流金融及其模式
股权关系的模式
这种模式有两种表现:当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或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单方面持有对方的股权时,就是单向持股模式;当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生产企业互相持有对方的股权时,就是双向持股模式。
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生产企业间从外在的债权关系发展到内在的股权融合,加大了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利益的关联度,提升了供应链运作和管理的效率,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增强了各方的实力,实现了互利共赢。许多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多是借助这样的融合方式迅速发展起来的。
债权转股权模式
即对那些经营管理和市场前景良好,但由于注资不足而陷入困境的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可将超过一定年限的部分贷款转为对该类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这种模式取得银行的信用,可以有效地解决在金融服务中的效率问题。
具体的做法就是商业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相关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向商业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该模式有利于相关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对供应链全过程的监控能力,更加灵活的开展金融服务。这也是解决物流企业融资难、高负债、保全银行资产、强化银行对相关企业监督和管理的一种途径。
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即利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专业服务,将商业银行、生产企业以及多家经销商的资金流、实物流、商品流、信息流有机结合,封闭运作,为企业提供全程金融服务。它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在无分支机构的地区开展动产质押业务,保证了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资金有效运转,保证物流企业及时提供配送服务,优化供应链。
在此可借鉴美国持股公司的做法,由商业银行向物流企业集团的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股、控股或直接建立自己的控股公司实现间接的物流业和金融业的结合。
人事渗透模式
即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之间双向人事渗透,互派人员。由于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资金流量大,信贷资金占用多,经济效益比较稳定,合作风险小,应允许金融机构与大型优质物流企业集团之间的双向股权融合,并互派股权代表,建立以股权为纽带,集商品流、资金流、实物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银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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