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互联网+”发展应该让消费者和大众来选择
当英国人蒂姆·伯纳斯·李于1990年开发出世界上第一个网页浏览器时,这位“互联网之父”恐怕怎么也想象不出25年后,中国会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互联网”一词也首次出现在2014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
2014年“两会”结束后不久召开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在部署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时,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而在今年4月1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上,他再次力挺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指出“别以为电子商务只是虚拟经济”。
在过往的常务会上,李克强没少为“互联网+”谋划未来。其中不仅包括从硬件支持方面为“互联网+”提供保障,如2015年5月13日的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促进提速降费措施;也包括清理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如2014年10月24日的常务会议就要求清理中介服务和收费,规范进出口秩序;还包括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如2015年1月7日的常务会议鼓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强化“互联网思维”。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力促互联网“+”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措施,并不是仅仅为新业态提供“襁褓”和“温室”。今年6月24日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强调,发展“互联网+”要强化安全意识,政府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样相关产业就会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
“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到‘互联网+’,这是一脉相承的。”李克强说,“这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将会培育中国经济新动能,打造中国未来增长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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